2011年10月4日 星期二

(轉貼)究竟怎樣才算淫邪?


     大概地說,邪淫就是與夫妻以外的人發生不淨行,但是詳細地講起來有很多種情況。
      1、非人。與家族七代之內的親屬有不淨的行為;與父母兄弟姐妹、僧尼有不淨的行為;與別人已經支付了錢財的人,或未成年的少男少女有不淨的行為。這都是邪淫。這是在對境上的要求。
      2、非處。在密處以外的地方,比如在口腔、肛門有不淨的行為(包括用手)也是邪淫。
      3、非境。在父母、老師、上師、僧眾附近(能聽見、能看見的地方),在佛像、佛塔、佛經等三寶物所在的地方有不淨的行為;身上戴著佛像(包括佩戴系解脫、加持品)做不淨的行為;在人群當中(眾人聚集處),或在有光線的地方有不淨的行為。這都是邪淫。這都是在環境上的要求。
      4、非時。在白天、受持齋戒日(包括佛菩薩的聖誕、成道、涅槃日)、哺乳期、妊娠期、月經期、患病期間、產婦尚未完全康復期間和傷心憂愁之時有不淨的行為也是邪淫。
      5、非法。通過毆打、強暴等手段發生不淨的行為也屬於邪淫。
      6、非量。一夜之內做超過五次以上的不淨行也是邪淫。
      以前我們可能不是很清楚,現在知道了,以後要多注意,不要隨便地犯這些戒。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