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4日 星期二

(轉貼)改造命運的原理與方法 陳柏達居士著 PART 2

三、不信因果有多可怕?

現在有許多知識份子激烈地反對「因果報應」和「因果法則」,他們從沒有仔細地想一想這種見解給社會留下了多大的禍害。

我們打開報紙瞧瞧,幾乎每天都有殺人、搶劫、邪淫或欺騙的事情發生,幹這種事的人都是不相信「因果報應」和「因果法則」,所以他們才敢挺而走險,以身試法。

一個深信因果的人,絕對不會做出這種兇惡的事情。因為他恐怕別人的指責和評論,也畏懼將來的報應和自食惡果。可是不信因果的人就沒有這份敬畏和慚愧心,他既然不相信後世和因果,所以做起壞事必然肆無忌憚。他只顧目前的利益,而不考慮將來。甚至為了獲取現在的利益,不擇手段,再兇狠的方法他都敢冒險嘗試。假如社會上人人這麼做,天下豈不是要大亂嗎?所以這種心狠手辣的厚黑思想實在不能提倡。

只要不信因果的人越多,這社會上的問題就越複雜。不信因果的程度越強烈,社會上的問題也就越嚴重。看某一個地方的民俗好壞,只要看該區域的民眾是否深信因果就差不多了。

舉個例子來說,我曾去過一間非常令我懷念的寺廟,寺裏的人相處得極為融洽,而且真正做到了「路不拾遺」的地步,在那種地方,洗澡時忘了帶手錶回寢室,隔了一兩天想到再回頭去浴室找,包準你能找到遺失的手錶。可是在一般大學堂的宿舍可就不同了。記得我讀大學二年級時,有位學弟帶勞力士的手錶,去洗澡忘了拿回來,嚇得臉發青。這兩個地方為什麼會產生這麼大的差別?理由很簡單,在那寺廟裏大家都相信因果,可是大學堂裏相信三世因果卻少得可憐。

深信因果的人不會貪圖佔別人的便宜,因為他知道將來會因為眼前所佔的便宜,重重地付出更可怕的代價。所以從長期的觀點來看,佔別人的便宜其實就是自己吃大虧。假如這個社會大家都不佔別人的便宜,那麼天下豈不是就太平了。

再者,深信因果的人通常願意自己吃眼前虧,而把好處讓給別人。因為他知道學習吃虧對自己的將來大有益處,學吃虧不但可以使別人歡喜,更可以藉此機會砥礪自己的堅忍和仁慈的品德。從長期的觀點來看,吃虧就是佔便宜。眼前所吃的虧將來必定能得到更大的報償。這思想對於促進社會的安和樂利是不可或缺的。

所以,涅槃經上說:「真正明白善因產生善果,惡因產生惡果的人,就不會再做壞事情了。」(註一)

四、為什麼必須相信三世因果?

佛教不但講「因果」,而且還特別強調「三世因果」。—你前生種什麼因,這一生就會得什麼果。今生種了什麼因,來生也會受什麼果。就好像因果經上所說的:

「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
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

我們不能因為看不見過去世和將來世,就否定三世因果的存在,就如同我們總不能因沒見過自己的高祖父和曾祖父,就不承認他們存在的可能性吧!

對於沒有見過的事物,我們可以運用推理或類推的方式去了解。試看普天之下那一樣東西不是由於過去的延續?俗語說:「前人種樹,今人遮蔭。」假如沒有過去種的樹,現在那有蔭可以乘涼呢?桌子的前身是木材,木材的前身是樹幹,........那一樣東西沒有過去呢?

再說,三世因果並不一定就是前世和來世,也可能是去年、明天。更可能是前一分鐘,現在這一分鐘,以後那一分鐘或者前一剎那,後一剎那。

現在的科學認為:宇宙中每一件現象有它的原因的。心理學也強調:人類的任何行為都是有原因的。這種論點和三世因果的說法卻不謀而合。

偏偏有許多人主張「一世論」:人不過是父母和合而生的血肉之軀,思想和感覺不外是大腦和神經的運動現象。一死什麼都沒有了。他們處處都為這一生的物質享受和自己的利益打算。他們的生活充滿著短視、殘酷和功利的私欲,甚至為了個人的目標可以不擇手段。

從上面的觀念來看,我們可以發現「一世論」和「無神論」、「唯物論」、「自私的功利主義」、「以物質為中心的實用主義」是相關連的。要提昇人格和智力的境界,非突破「一世論」「無神論」和「唯物論」不可。如同培根(Francis Bacon 1561~1626)所說的:「人們之所以成為無神論者,是因為對哲學沒有深入的瞭解。如果一個人能研究精深的哲學,那就不得不歸依宗教了。」(見培根論文集)

另有些宗教進而主張二世論,他們認為:好人死了上天堂,壞人死了下地獄。善人死了為神,惡人死了變鬼。這種思想當然比無神論或唯物論好多了,至少它可以鼓舞人心向上,阻止人們犯罪,對於安定社會實在功不可沒。可是這種理論並不圓融,並同時也不完美。

第一、它不能合理地解釋:人是從何而來?為什麼人一出生在體重和智力上就有種種差異?再者,難道一個人今生做了一點惡,來世就永遠變鬼或者下地獄,而永不能翻身。萬一他當鬼或在地獄時,改過向上,就沒機會再轉生到比較好的世界?.........這種理論當然顯得十分死板。

只有三世的理論才是圓滿的,它不但可以解釋宇宙間的種種現象,而且可以使一個人不致埋怨命運而怨天尤人,甚至還可以鼓勵人們努力奮發向上,積極造福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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