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打工仔,外出闖蕩多年,睡過街頭,撿過垃圾,挨過打,賣過血,修過馬路,扛過水泥,最後終於闖出一片天地,成為資產超千萬的房地產開發商。
當一位曾與他一起幹活的打工兄弟流露出羡慕之意時,他說,你認為我富了,是嗎?這真是個錯覺。其實,我最富的時候是二十年前,那時我剛來廣州打工,領到150元工錢。就用這150元,我給母親買了一包廣式點心,給妻子買了一條真絲裙子。回到家,我口袋裏雖然空無一文,但是一家人的感覺很富有。現在我雖然什麼都有了,卻再也找不到原來那種富有的感覺了。
什麼是富有?有時我們認為,富有就是有錢,最富有的時候就是錢最多的時候。假如僅從數字而論,這也許是千真萬確的。然而在現實生活中,一個人最富有的時候卻不在錢最多的時刻。
美國有一位億萬富翁,匿名捐款二十五年,總額達兩億七千萬美元。去年新澤西州的一家慈善機構在第十次接到他的捐贈時,終於忍不住找到了他,這個人是格雷斯·佩琪,他是新澤西的一位糖果商。
名聲出去之後,記者蜂擁而至,當被問及「你都是在什麼情況下捐款」時,他答:「在感到最富有的時候。」
「那麼,何時是你最富有的時候?」記者問。
「在我想捐贈的時候。」佩琪說。
金錢代表著富有,然而擁有無數金錢的人,不一定是最富有的人。同理,最富有的時候也不一定是最有錢的時候。因此,無論窮人還是富人,只要有一顆樸素的愛心,都會有最富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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