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5日 星期四

(轉貼)佛經中對於獲得財富的方法


每個人都希望擁有財富,但要掌握獲得財富的正確方法,佛經中對於獲得財富的方法有詳細的論述。
佛陀認為,一個人要想獲得財富,應當學會一門技藝,作為謀生之本。佛陀在《善生經》中告誡善生:「先當習技藝,然後獲財物。」佛陀在《雜阿含經》中也說:「始學工巧業, 方便積財物。」
掌握一門技術,是一個人安身立命的特長。有了技術,就能夠靠所掌握的技術來創造財富,維持家庭生活的正常運轉,獲得教育子女所必需的支出。一個人在社會上,必須有一定的謀生之道,即使擁有福報,也還需要通過相應的技能才能得以實現。
佛陀還主張一個人應當以正當的職業、合法的手段來獲取財富。所謂正當的職業就是所從事的職業,既不違犯國法,也不違犯佛法,佛陀在八道中明確提出「正命」的要求。所謂「正命』就是從事正當的職業。佛陀要求佛子在從事正命生活時,不能觸犯五戒,也不能促使他人犯五戒。
對於佛弟子所從事的職業,佛陀在《雜阿含經》中說:
營生之業者,種田行商賈。牧牛羊興息,邸舍以求利。
造屋舍床臥,六種資生具。方便修眾具,安樂以存世。
如是修善業,黠慧以求財。財寶隨順生,如眾流歸海。
如是財饒益,如蜂集眾味。晝夜財增長,猶如蟻積堆。
在這段偈頌中,佛陀告訴佛弟子可以從事種田、經商、放牧、租房,建造房屋和傢俱出售等職業。從事這些正當的職業,再配以聰明的頭腦,辛勤的勞動,則財富會與日俱增。
佛陀反對佛弟子以非法的手段獲取利益。佛陀在《優婆塞戒經·受戒品》中說:「若優婆塞受持戒已,商估販賣不輸官稅,盜棄去者,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打作。」
佛陀告誡從事經商的弟子,如果受持戒律,而不按照國家法律的要求交納國稅,或偷稅漏稅,將應當交納的國稅據為己有,都屬於犯戒,將會墮落。
有些職業不一定是國法所禁的,但依據佛法,卻是一種不正當的職業,佛教也是禁止的。比如從事殺、盜、淫、妄、酒等以解決生活的職業,如屠宰、漁獵,或被雇負責殺人,或製造殺生的器具等,是與殺有關的非法職業。又如專門從事偷盜或提供賣淫處所,出售淫穢書畫、或以詐騙為業,或從事釀酒,開設酒吧等都是佛弟子不能從事的職業。
隨著時代的變遷,佛教徒所從事的職業也逐漸發生變化,中國的寺院從唐代百丈禪師所提倡的農禪並重轉變為農商並行的方式,現代佛教界獲取財富的方式更加多樣化。比如房租田佃、餐飲素食、佛經流通、參觀門票、經懺佛事等各種不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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